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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4-09-13 08:40:40来源:省政府新闻办 浏览次数:57

9月10日(周二)上午9:00,“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在省政务服务中心C区407发布厅举行。省司法厅厅长罗建华,省司法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张国安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汪晔宇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司法厅厅长 罗建华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鲜明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创造性推出了一批具有“时代味”“安徽味”的重大法治改革举措,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抓立法重点,服务发展更加有力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探索立法快速响应机制,推动出台《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一批高质量法规规章。2024年拟审议和预备审议类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51件,其中涉及新质生产力的25件,占比49%。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工作,综合运用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纠错等法治工具,对184件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准予备案登记183件、纠错1件。

二除执法痛点,政商关系更加融洽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协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加快构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工作体系。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努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组织开展全省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省级层面已经推出30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清单,覆盖28个执法领域。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30%,通过面对面沟通,诸多实质性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三解守信难点,投资环境更加优化自2021年起连续四年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起底化解各级政府“说到做不到”问题,打造言必信、行必果的诚信政府,相关经验做法入选国务院“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典型经验案例”和中组部第六批全国公务员培训教材。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梳理存量问题1539件,兑现或达成履行协议1473件,涉及金额16.8亿元。省市两级审查新出台涉企政策44件,通过“皖企通”新增发布政策文件412件、政策服务3983项,兑付资金24.52亿元、惠及企业近1.35万家。

四疏办事堵点,为民服务更加务实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系统业务协同和公共数据共享。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职责全部由本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统一行使,确保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送达。目前,全省行政复议机关大幅缩减至121个,有效解决了群众找复议机关“找不到、找不准”问题。

五补工作盲点,风险防范更加有效注重发挥合法性审查关键环节作用,持续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动省市县三级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各级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率100%。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试点,全省已开展审查工作的乡镇(街道)达1429个,占全省乡镇(街道)总数的96%。在全国率先实行“情指行”一体化运作机制,受到司法部领导批示肯定,全省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远低于全国平均值。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高质高效完成党中央改革“规定动作”,精心谋划安徽司法行政改革“特色动作”,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省同步推进,齐头并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贡献司法行政智慧和力量!

答记者问

发布会实录

安徽商报记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请问我省在法治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有什么最新举措?

省司法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张国安:今年以来,我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利,深入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按照部署,清理工作自2024年4月份开始至2025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总体来看,清理工作较为顺利。截至目前,全省共梳理涉企政策文件8334件,其中各市6795件,省直单位1539件。

一是坚持顶格推进。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审定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明确清理工作步骤、时限要求,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召开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地方性法规和全省政府系统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工作推进会。

二是坚持分类推进。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司法厅制定各自领域清理工作安排,省高院、省检察院印发清理司法规范性文件通知,全省同步建立“一总四分”五套清单台账,序时归集清理情况。

三是坚持同步推进。在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官方网站、当地主流媒体同步公开发布清理公告,征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在《安徽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收到相关线索建议130余条。

安徽新闻综合广播记者

政府与法院协作联动,能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请问今年我省“府院联动”开展了哪些工作?

省司法厅厅长 罗建华:今年以来,我省持续深化“府院联动”,促进执法司法良性互动,共推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一是常态化开展会商交流。省级层面,研究制定《2024年度“府院联动”工作要点》,明确11项重点工作;联合开展全省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凝聚思想共识;召开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联席会议,通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情况;围绕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执法领域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市级层面,共召开府院联动会议5场次、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联席会议23场次、开展同堂培训22场次,府院联动工作更加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围绕提升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应诉能力,共组织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346场次、应诉能力专题培训58场次,参加人员近万人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庭率34%(截至2024年7月),通过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582件,行政诉讼一审调撤率32%,比去年上升4个百分点。

三是深耕诉源治理。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上半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9576件,同比增长50%,是一审行政诉讼收案数的1.7倍,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86%,大量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逐步彰显。全面构建“一站式”安徽特色解纷体系,拓展“线下”实体平台服务功能,推进“线上”平台扩容,推动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在人民法院设立调解组织267个,配有人民调解员404人,上半年办理全省法院委托或委派的各类调解案件7621件,有效缓解人民法院诉讼压力。

四是做实以案促改。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对全省2023年度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全面复盘,逐案分析败诉原因,加强整改落实。聚焦重点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执法错案讲评活动62场次,源头规范行政执法。

新华网记者

安徽去年在马鞍山、池州、铜陵、黄山等4个市开展“无证明城市”试点,请问试点取得哪些成效,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省司法厅厅长 罗建华:近年来,我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2023年以来,我省在马鞍山、池州、铜陵、黄山市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经过各方面努力,试点地区“无证明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为“三个越来越”。

一是标准化清理,证明事项越来越少。4个试点市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大起底”,共系统化梳理政务服务事项7900余项,全面摸清了证明事项底数。坚持法无规定的一律取消原则,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法有规定的,积极用好数据共享、部门核验、当事人承诺等方式,实现证明材料“应免尽免”,如马鞍山市免提交率达到78%。

二是技术化支撑,数据资源越汇越多。聚焦数据归集,推进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系统业务协同和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实现证明证照数据实时共享。如铜陵市率先上线“一照通用”,池州市创新研发“五免助手”,打通“皖事通”“皖政通”“皖企通”等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电子证照库互联共享,累计归集制作电子证照102类1191万个,电子证照事项关联率达99%以上。

三是制度化推进,部门协同越来越畅。试点市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出台证明事项动态调整、投诉举报、信用监管等制度,推动各部门、各层级紧密配合、协同发力。如铜陵市在市、县(区)政府建立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调整联审工作机制,印发《铜陵市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材料若干规定》等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动态调整文件,推动建设工作常态长效。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按照全省“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要求,总结试点地区经验,在全省16个市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努力将“无证明城市”建设打造成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

安徽卫视记者

近年来,我省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大力推行“柔性执法”。请问这方面工作目前进展如何?

省司法厅厅长 罗建华: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更加宽松、包容的法治环境,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行容错机制,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相关做法获评我省2023年度对照学习沪苏浙“二十佳”案例。

一是试点先行,有序推进。自2021年起,从省级重点执法部门开始,试点探索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省司法厅先后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重点执法部门出台相关制度。同时积极指导省直其他执法部门和各市探索制定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二是区域协作,凝聚共识。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执法规则统一、执法监管协同的新路径。先后会同沪苏浙地区在气象、文化和旅游、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领域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联合召开长三角区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工作新闻发布会,有效进行宣传推广。

三是强化培训,有效实施。为使免罚轻罚清单落到实处,加大培训力度,发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免罚轻罚于法有据、可回溯管理,同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免罚轻罚清单制度落地落实。

四是总结经验,全面推行。2023年,在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并在全省全面推行。目前,省级层面已推出30份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清单,覆盖28个执法领域,全省现已累计处理免罚轻罚案件6.9万余起,减免罚款4.73亿元,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显温度。

新华社记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请问司法行政部门在这方面有哪些考虑?

省司法厅厅长 罗建华: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行政系统为民服务最直接、最集中的体现。近年来,我们持续深化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等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截至7月底,全省建成省级统一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安徽法律服务网,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1.87万个,成立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等服务机构325家,年处理法律服务业务50余万件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力争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

一是坚持改革引领,深化完善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增强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活力和创新动力,有序推进新组织形态合作制公证机构建设。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形成科学管理、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系。修订完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健全依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稳妥推进仲裁委员会内部管理机制改革,赋予更多相应自主权。

二是坚持拓展创新,有序增加供给总量。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开展“公证服务进村居(社区)、企业园区”专项活动,探索“公证+基层治理”“公证+企业服务”等公证新业态。健全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退出管理制度,完善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核机制。深化法律援助工作模式转型升级,推动受理审查指派改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仲裁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加强合肥仲裁委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和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建设。

三是坚持为民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深化法律服务市场稽查工作,推动健康有序发展。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深化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试点推行市内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一体化通办,全面实行法律援助申请个人诚信承诺制度。深化仲裁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仲裁员职业道德委员会建设,着力提升仲裁公信力。

安徽交通广播记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请问目前安徽省律师队伍情况是怎么样的?下一步有哪些改革举措?

省司法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张国安:近年来,全省律师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省共有律师事务所1130家,律师24467名。其中专兼职律师17233名,公职律师5760名,公司律师1327名。我们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律师制度改革要求,紧扣“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主线,为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高站位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落实“把律师队伍引导好、管理好、服务好”的总体要求,始终把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作为“铸魂”工程,着力推进全省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有效覆盖,为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是高质量保障法治安徽建设。研究制定《安徽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全面有效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发挥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高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改革创新律师调解方式,会同省高院、省律协积极探索具有安徽特色律师调解市场化的有效路径,建立律师调解市场化工作模式。持续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稳妥推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扩大试点工作,进一步理顺刑事案件通知辩护和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全面保障律师辩护及诉讼权利,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四是高能级落实落细“四个服务”。全面贯彻“服务群众、服务人才、服务企业、服务基层”要求,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开展优化律师法律服务助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全省354家律师事务所、1637名律师与845个省重点项目顺利结对,实地走访重点项目1374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459条。在全国率先发布《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省级地方标准,实现村(居)法律顾问100%全覆盖。持续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助推民营企业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全省现有21家民营企业参与试点,共有公司律师1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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