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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出台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32条工作措施

发布时间:2022-05-18 08:36:01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次数:733

安徽省宣城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出台《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32条工作措施》,围绕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加大惠企力度、促进质量提升、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32条具体举措,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中的焦点、痛点、难点和堵点,扎实落实好各类惠企纾困政策,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降低成本。提出了推进企业登记智能审批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推行歇业备案制度、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等7条措施,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二是持续提升精准帮扶水平,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纾困解难。提出了减轻个体工商户经营负担、积极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推动降费减负落到实处、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服务三农市场主体发展、促进知识产权助力企业发展、助力线上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平台经济监管改革等8条措施,帮助市场主体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影响,纾解市场主体面临的实际困难。

三是持续增强质量发展动能,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提振信心。提出了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加强质量技术专家服务、强化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深入推进质量提升、深入开展“标准化+”行动、深入开展品牌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等10条措施,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优势,为市场主体提供专业化高效服务。

四是持续加大公正监管力度,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稳定预期。提出了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开展年报公示精细化管理试点、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依法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建立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实施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等7条措施,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大力支持新业态、新经济发展。

下一步,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将深入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持续推进32条工作措施落细落实,不断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促进各类要素向市场主体汇集,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倾力服务、全程护航,切实将营商环境优势转化为区域发展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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