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14年清明节2014年4月5日(星期六)为法定假期、2014年4月7日(星期一)安排补休,共放假调休(4月5日至4月7日)三天。
为落实《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企业系统接口规范V3.0》(工信电管函〔2013〕926号)相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定于2014年4月11日至4月20日对“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实现多语言网站备案管理功能等业务需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14年春节放假共10天(其中国家安排放假7天),现将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14年元旦放假事宜通知如下:2014年1月1日(星期三、元旦)放假1天,2014年1月2日(周四)正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