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的工作方案》,要求各接入服务商6月底前完成所有未备案网站的代备案工作
为保证备案信息的真实准确,现进一步明确备案信息填报的有关要求。对不符合下列要求的备案信息,电信管理部门将不予备案通过。
现将安徽省通信管理局2005年4月11日发布的关于ICP/IP地址备案的通告公布如下。需要办理的单位或个人请参照本公司网站上说明图解进行操作。
您好,我司自10月8日起开始实行秋冬工作时间制;调整后的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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