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办事更加便利化,长丰县开展“府院联动”试点改革,健全市场经营主体退出工作机制,联合办结安徽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终结裁定与注销,优化了企业生命周期服务。
构建“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由县税务局、县人民法院、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的“府院联动”工作小组,利用现行的信息技术,搭建政府部门与法院之间的信息共享系统,实现企业登记信息、涉诉案件信息等实时共享。明确各参与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改革目标与工作原则。强化政府部门与法院之间的协同合作,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处置与退出市场的快速通道,坚持依法依规,协同高效原则,完善企业退出工作机制,减少市场“僵尸企业”数量,提高市场登记资源配置效率。
明确工作实施范围,优化工作流程。开展强制清算“府院联动”改革试点,对长期欠税不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由税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开展破产清算,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旨在解决企业退出难,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保护了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通过对安徽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注销登记“府院联动”工作的探索性改革试点。长丰县将加强部门间的会商评估,总结经验,及时调整优化改革措施,进一步完善企业退出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长丰经济高质量发展。